协会文件
  • 转发关于开展“2017~2018”年度第二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  • 发布日期:2018/05/30 17:53:30
  •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,各会员单位

        根据国务院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10年1月8日《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》,我会从2011年起,将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(以下简称装饰奖)的评选工作调整为每两年一次。为避免评选表彰年度申报复查工程过于集中、复查评选时间紧迫而影响工作质量,决定按年度分两批组织实施,两年一并评选并公布表彰。

        现将“2017~2018”年度第二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:

        1、根据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,经研究,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共分为三大类:公共建筑装饰类、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、建筑幕墙类。其中公共建筑装饰类与建筑幕墙类申报分主承建和并列承建,主承建为企业申报名额统计项(公共建筑装饰类与建筑幕墙类合并统计),并列承建不占用企业申报分配名额 。获奖工程公告时均统一为承建奖。

        2、公共建筑装饰类、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、建筑幕墙类分别按其评选办法和申报表的要求进行申报。各类别均需根据要求单独报送全套申报材料。

        3、装饰奖申报项目属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装饰奖申报资格:

       (1)申报企业非中装协会员单位;

       (2)申报企业未取得我会颁发的“企业信用等级证书”。

        4、各地区在推荐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外埠企业在本地施工的优秀工程。

        5、评选工程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并使用的建筑装饰工程,请各地区根据企业申报名额安排本地区的初评初审推荐工作。

        6、根据住建部关于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》的通知精神,加强重、特大工程的过程监控,经研究决定,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额达到或超过1亿元以上的项目(仅限公共建筑装饰类)在工程中标后一个月内,施工单位填写装饰奖申报表(公共建筑装饰类)报中装协备案。对于已备案项目,在施工过程中中装协将组织中间过程质量检查,并留存完备的检查记录,待工程竣工验收后,且符合相应年度装饰奖申报条件,直接进入工程复查阶段,不受分配名额限制。

        7、今年的申报工作自2018年5月20日开始(初审情况在本地区公示15日无异议后),2018年6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我会。(境外工程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我会,指标单列)

        8、2018年7月我会对全部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2018年8月至9月进行工程复查,11月中旬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后公布,2018年12月召开颁奖大会。

        9、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,我会将通过以下网站进行发布:

        中装新网(http://www.cbda.cn

        中国装饰施工网(http://www.chinazssg.com

        中国建筑幕墙工程网(http://www.cncwe.net

        10、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,请各地方协会确定人员,并加强评审纪律教育,保证评选工作质量,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初评初审工作。

        11、各地区接到此通知后,请将此文件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

        12、装饰奖评选通知在中装新网上发布,请各单位自行下载资料并按照要求申报,如有问题或建议,请直接与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办公室联系。

        13、本活动不收费。

        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领导小组

        组  长 刘晓一       

        副组长  陈新

        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办公室

        主  任 马敬

        联系电 话:010-88389192、88389190、88377409、88389062

        联系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南楼10层

        传   真:010-88382788

        邮   编:100037

    附件:1、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.doc

          2、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表(公共建筑装饰类).doc

          3、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工程复查实施细则(公共建筑装饰类).doc

          4、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表(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).doc

          5、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表(建筑幕墙类).doc